誤飲時的護理要點
1.符合以下情況的,不要強行讓其吐出誤飲物
- (1)出生未滿6個月
- (2)出現意識障礙,或發生了痙攣
- (3)有嚴重心臟病,或有心律不齊
- (4)誤飲了強酸或強鹼性等腐蝕性物質(→去5)
- (5)誤飲了燈油、稀釋劑等揮發性石油類物質
- (6)誤飲了可引起痙攣的士的甯或樟腦等有毒物
2.誤飲了以下脂溶性物質的,不要讓孩子喝牛奶
- (1)農藥
- (2)滅鼠藥
- (3)殺蟲劑
- (4)防蟲劑
3.出現以下重症的,立即送孩子去醫院
- (1)出現意識障礙、痙攣
- (2)經過長時間後仍有中毒症狀
- (3)吐血
- (4)少氣無力的樣子
- (5)臉色難看
- (6)劇烈咳嗽、呼吸急促
4.誤飲發生後的共通處置
- (1)如果是液體,要檢查皮膚和眼睛裡是否也有付著。 如有,請用清水沖洗15分鐘以上。
- (2)只有作為讓孩子嘔吐的準備措施才可讓其喝大量的水。 否則喝水反而會使有毒物溶解,加快吸收。
5. 誤飲強酸、強鹼等腐蝕性物質時的措施
- (1)絕對不要讓孩子嘔吐。
- (2)立即讓孩子喝大量的牛奶。
- (3)必須上醫院就診。
就診時應向醫生傳達的病情
- 誤飲了什麼東西,量是多少?
- 是否吐過? 如果是的,吐了幾次?
* 把留有喝剩殘液的容器,嘔吐物等帶上給醫生看。
© 2024 公益社團法人 日本小兒科學會